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

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

发布日期:2024-01-15 19:42   来源:县政府办公室    阅读: 次   字体:[  ]   
“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”(简称县委大院),是我县一处珍贵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。它位于固镇县城关镇浍河路(固一路)中段。1965年7月1日固镇县正式成立时,县委大院建成。当时有平房10排,以院内中轴路为对称,东西各五排,占地2.7万多平方米,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。每排平房建筑式样相同,坐北朝南,面阔15间,进深1间,硬山式建筑式样,最东、西两边的房间略有突出,中间一条走廊相连,廊上12根红漆木柱,柱下面有圆鼓形柱础石,是淮北地区清末典型的青砖青瓦红柱建筑格局。每排房子靠近中轴路的山墙上都有一块大黑板,上书“为人民服务”等标语,走廊墙上也有4-8块不等的小黑板,作宣传用,很具时代特色。每排平房房前均有一条宽约3米的道路,路前是绿化带,里面种植松树、花木等。县委大院的平房现存9排,西边第五排(自南向北)在2001年被拆除,在原址上新建了检察院办公楼。县委大院里的主要道路现在都改成水泥路,中轴水泥路、每排平房前道路等构成了大院内的道路系统。自建县至今,县委大院一直是我县县委县政府的办公场所,它见证和记录了我县建县以来起步、发展和繁荣的历史。是固镇县城市的灵魂核心地,这里留存着固镇县的记忆!

“固镇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”历史沿革及本体状况
固镇建县前,分属宿县、灵璧、五河、怀远四县, 1965年,国务院划宿县、灵璧、五河、怀远四县边缘乡镇,成立固镇县。固镇县城建在原灵璧县的固镇镇址上。县名也由此而来。
1965年7月1日前,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开始建设。宿县、灵璧、五河、怀远几个县的建筑公司,分别承担了大院的建设任务。1965年秋,大院逐步投入使用。建成后的大院由灰砖墙围绕,内有东西对称的办公平房10排,一处食堂,一处开水房,三眼水井。
1985年在西边第一排平房前增建了政府办公楼。1992年在西边第五排房子后增建档案局和统战部办公楼。2001拆除西边第五排平房,在原址上建成检察院办公楼。

价值评估
1、历史价值
"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"是1965年固镇建县后,为县党政机关办公专门建设的,是安徽省保留下来为数不多的以政府行为为主体的建筑群之一,且分布集中、保存完整。是皖北平原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典型建筑。
2、科学价值
"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"采用砖木混合结构,青砖青瓦红柱,是淮北地区典型的房屋建筑风格,其式样简易大方,取材方便,结构合理,构架坚固,不仅通风好,且冬暖夏凉,体现了建造者高超的技艺水平,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。
3、纪念价值
"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"自建成至今,一直是我县县委、政府的办公驻地,是我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见证了固镇县发展、繁荣的历史,是我县对外交往的名片,具有很高的纪念价值和现实意义。

调查、考古、保护、展示工作及相关研究情况
1、2011年8月,县文物局对“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”进行调查,测量、拍照、绘图等数据采集工作,了解其建筑布局、保存状况、历史沿革等基本情况。
2、将“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”申报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划出保护范围、建设控制地带,树立保护标志,并将“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”推荐申报安徽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。
3、“固镇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”目前正在使用中,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护,在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后,县文物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,共同做好文物点的保护工作。

4、我县自建县以来,历届县委、县政府都在此办公,县委县政府办公大院是我县历史的缩影,是对外宣传的窗口。在县委、县政府搬到新区办公后,建议将县委大院整体保存下来,打造我县“1965”文化园。辟出专门场地举办固镇县历史发展陈列展;保留部分房屋和现有办公布局,用于展示和供市民参观,寻找历史记忆;利用空置房屋,开发文化园地--书画、艺术、休闲场所。把这处始于建县初期的县委县政府珍贵场所,保护和利用好,让其成为市民寻找城市记忆的最佳场所。